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鲁办发〔2018〕3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于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在山东走在前列、由大到强、全面求强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关键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邀请省发展和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文跃解读《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意见》提出总体目标: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发展机制和政策环境持续优化,发展新动能和经济活力显著增强。力争到2020年,县域经济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城乡、产业、产城、区域融合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县域经济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走在全国前列。
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文跃介绍,总的来看,《意见》的20多条政策措施含金量较高、操作性较强,在不少方面都体现了“硬招”、“实招”的要求,在一些方面有新的突破,主要体现在:
(一)关于深化改革。分别从4个领域入手,着力增强改革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一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出允许县(市、区)在规定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加大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力度。二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开展土地征收制度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等,进一步加强最优制度供给、释放最大活力。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出除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必须由设区市及以上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外,其他原则上均下放到县级,进一步扩大县域自主权。四是深化“双向”开放,鼓励县域积极对接京津冀等地区,引导重点优势产业在县域间开展对接合作,进一步提升县域对外开放水平。
(二)关于特色发展。《意见》将坚持特色发展作为首要基本原则,从3个层面入手加快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特色化、差异化。一是各县域优选确定1-2个特色主导产业,开展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行动。二是鼓励县域利用资源禀赋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提出沿海县域要巩固提升传统海洋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海洋高技术产业,支持具有产业、生态、文化、旅游等基础的乡(镇、街)、产业园区,打造创新引领、主业突出、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小镇。三是支持县域品牌高端化,提出支持县域充分发挥各方面优势,开展品牌示范区等创建和认定。
(三)关于创新创业。为强化科技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对接,加快打造县域发展新引擎、培育增长新动能,《意见》提出了3个层面的具体措施。一是加强载体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创建创新型县(市)、乡镇。二是针对当前创业成本高、研发投入不足等问题,在县域科技成果转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新券补助等方面提出了可行的奖补政策。三是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提出了遴选一批属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政策要求的县域企业,对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开展精准辅导和政策服务,推动其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四)关于乡村振兴。乡村经济是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围绕“以发展乡村经济带动乡村振兴”,除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农业品牌建设等方面提出多项扶持政策外,重点在3个方面进一步夯实县域经济发展根基。一是促进乡村产业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二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工程,支持县级政府将各级各类涉农资金向乡村振兴战略聚集聚焦。三是鼓励发展乡村旅游,重点推动100个特色小镇的旅游功能开发建设,积极推动建设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
(五)关于缓解建设用地矛盾。针对建设用地紧缺问题,《意见》通过3个途径深化项目建设用地挖潜、确权调剂等。一是规范建设用地指标供应,提出设区市人民政府确保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及时、足额落实到县域。二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落地难问题,提出标准厂房建成后,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对标准厂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三是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借鉴浙江“亩产效益”做法,提出探索建立以单位土地面积实际产出效益等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机制。四是促进土地资源优势互补,提出支持县域“飞地园区”建设,探索跨地区利益分享机制。
(六)关于人才智力支撑。《意见》通过4个层面,着力破解县域人才“引不进、招不来、留不住”问题。一是加大科技副职选派力度,适当增加财政困难县科技副职人数。二是加大对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和和欠发达县域人才支持力度,选拔一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人才深入县乡村服务。三是对县域新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和省级领军人才,当地政府适当加大购房补贴力度。四是落实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案,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鼓励各行各业优秀青年返乡下乡就业创业。
(七)关于化解资金瓶颈。针对县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3个层面进行缓解。一是加快完善县域金融组织体系,提出鼓励市级融资担保机构对资本金偏低、功能偏弱的县域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统筹整合,全面增强县域融资担保能力。二是提高县域企业直接融资水平,提出支持县属国有企业上市并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双创”债券产品。三是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提出支持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积极探索适合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模式、金融产品。
(八)关于强化财政支持。针对当前仍有不少县域处于“吃饭财政”水平的状况,《意见》从3个层面入手,着力增强县域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完善财政体制改革,提出进一步完善财政省直管县改革试点政策,探索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平衡的现代财政制度。二是健全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出建立对基层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和县乡基本支出分级保障机制。三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出健全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国家级重点生态县和省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财力补助。
(九)关于评价与奖惩激励。为进一步树立创新争优、奖优惩劣的发展导向,《意见》主要建立了3个机制。一是容错纠错机制。明确提出要在县域经济发展工作中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目的就是要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二是综合评价机制。按照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制定实施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方案,对各市及118个县域发展进行年度综合评价,一产占比较低的县(区)和个别特殊县未列入评价范围。三是奖惩机制。对综合评价表现优秀或跨越发展成绩突出的市、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县域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优异、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在评先树优、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政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可直接提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具体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