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贠相忠张同鹏通讯员郭勇高仁健)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国税局了解到,自5月1日起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3项措施,预计可为山东企业减轻税负180亿元,增加流动资金70亿元。
山东是制造业大省,2017年全省工业增加值占全国的10%。此次改革,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降低,预计将为山东制造业等行业的纳税人减轻税负150亿元。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更多一般纳税人企业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预计为企业减轻税负30亿元。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2017年的企业产能计算,增值税税率由17%降至16%,将为企业减税7000万元。“降低增值税税率减轻了企业税负,提高了企业利润率,为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加大经费投入创造了条件。”
记者了解到,增值税改革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这项改革预计将为山东企业增加70亿元流动资金。
“此次增值税改革将较大幅度降低我省企业税负,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山东省财政厅税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山东省国税局局长薛建英表示,今年是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开局之年。山东省在今年确定了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主要涉及高端装备、高端化工等高附加值产业。按照增值税改革要求,产品附加值越高的企业,其减税效果越明显。这些产业的减税将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升级技术和加强研发,进而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同时,此次增值税改革适用于内外资企业,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吸引国外资本来我国投资,巩固和扩大改革开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