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培育科技创新品牌 深入开展“双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6-04-15 10:49 |
浏览次数:1069 |
保护视力色: |
关于印发《培育科技创新品牌 深入开展“双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科字〔2016〕50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培育科技创新品牌 深入开展“双创”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3月30日
培育科技创新品牌 深入开展“双创”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推进科技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形成一批科技创新品牌,发挥科技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活动深入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突出科技创新在创新中的核心地位,将在创新驱动中走在前列的创新主体和服务载体培育打造成“双创”品牌,带动科技创新全面深入开展。“十三五”期间,实施科技创新品牌培育工程(简称“十个一百”工程),着力培育百个技术创新研发平台、百个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百个(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为全省创新能力提升提供平台支撑;培育百个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选拔百名优秀创业导师,为培育发展新动能提供特色服务;培养百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构建百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同突破百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先发优势;培育百家明星科技型小微企业和百个创新型产业集群(基地),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通过上述科技创新品牌的培育,在全省构建起多层次、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品牌体系,形成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百个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围绕我省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依托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新型研发组织等科研机构,推动形成一批管理运行机制完善、创新资源配置合理、创新人才凝聚力高、创新能力强、产学研合作深化的高水平研发平台,为全省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效支撑。到“十三五”末,重点培育百个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开放服务和重大创新产出成效显著的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带动全省形成产业链、创新链覆盖完整,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开发、工程化和产业化一体贯通,较为完善的创新研发支撑体系,大幅提高我省基础性、引领性、标志性、颠覆性技术研究开发能力,为“双创”活动深入开展提供创新源泉。
(二)培育百个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围绕打通从科学研究到产业化之间的通道,加速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科技成果吸纳、转移、推广和中间试验服务能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中试服务平台;围绕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专利导航、投融资能力的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服务平台;围绕为“双创”提供高质量服务,培育形成一批服务模式新颖、服务手段和方式丰富的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公共服务平台。到“十三五”末,重点培育百个市场化水平高、自我发展能力强、创新公共服务成效显著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带动全省形成布局合理、开放协同、创新创业全链条覆盖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全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三)培育百个(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围绕区域发展的重点产业和技术领域,以科技园区、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建设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为重点,培育形成一批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在技术研发合作、人员交流、研发机构建设、技术转移和科技企业孵化等方面开展持续实质性合作的载体平台,推动我省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加速突破。到“十三五”末,重点培育百个合作渠道畅通、合作机制完善、合作内涵深化、合作成效显著的(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带动全省构建形成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重点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重点地区和高水平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之间完善的科技合作平台网络,为我省整合和利用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和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四)打造百个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围绕我省重点领域新动能培育,以科技园区、科研院所、高校、龙头骨干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等为重点,培育形成一批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模式创新的专业化创新创业服务载体,推动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等的多方协同,促进人才、技术、资本、服务等各类创新创业要素的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打造有利于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快速成长的生态环境。到“十三五”末,重点打造百个配套支撑全程化、创新服务个性化、创业辅导专业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形成我省创新创业的重要策源地,带动全省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多样化、组织体系网络化、创新创业服务专业化、资源共享国际化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全省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提供重要载体支撑。
(五)选拨百名优秀创业导师。围绕提高创新创业辅导能力,以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和创业投资人、管理咨询专家、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科技特派员等不同经历的创业导师为重点,选拔一批能够发挥自身特长,通过巡回讲堂、专题讲座、导师巡诊、创业沙龙等活动,为创新创业者提供经验分享、一对一指导、专业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创业辅导。发挥创业导师优势,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搭建技术、产业和融资对接的桥梁,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持续性、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强的辅导服务。到“十三五”